- 凉山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丛书(第五辑)
- 阿牛木支 马燕春主编
- 10185字
- 2025-02-21 14:49:58
第二节 摩梭人母系氏族习俗的表现形式与文化内涵
一 母系氏族习俗的表现形式
泸沽湖地区摩梭人的母系氏族习俗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和以母系血缘为轴心的母系氏族大家庭,以及母系父系血缘成员并存家庭;二是以女性为本位的母系血缘组织“斯日”“尔”和“依杜”;三是浓厚的母系氏族观念和母系伦理道德思想,包括女性生殖崇拜、女神崇拜、女祖先崇拜,以母为大,尊母崇母,以及凡自然界大的物体均以代表女性和大的“咪”命名等。
(一)走婚制
“走婚”,摩梭人称“肖波吉”或“著乌著咪吉”,是摩梭男女按照习俗制度和规则建立“走婚”关系后,女方原居母家,以男方半原居母家到女方家半上门方式实现的婚姻,或称以男子的“走”来实现的婚姻,是一对一的走婚配偶关系。男子在与自己建立走婚关系的女方家上门的时间通常达60%以上。走婚的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由男子夜间到女方家,次日清晨回自己家中,男女彼此各居母家,不共同组建家庭,彼此也不是对方的家庭成员,但双方家庭因有走婚关系建立了姻亲“比子则嘿”或“夸志乌则”而有紧密关系,并按相应规则履行权利和义务。
建有走婚关系的男女配偶互称“肖波”或“阿肖”,有的称“阿夏”,是音译的差别。“肖波”或“阿肖”只是在非正式场合下使用的昵称,为“走婚配偶”或“情侣”之意,一般不用,平时多以“处咪罕处巴”(妻和夫)代替。
正规的“走婚”制并非杂乱无章,更不是朝秦暮楚,而是有它自己的规矩和一套较为严密的制度。这些程序和规则从走婚形成之初持续至今,是严格遵循的规则。走婚的规则包括建立走婚关系的程序、条件、禁忌、平时生产生活、生老病死等过程中彼此应遵循的守则、姻亲称谓制度等。解除走婚关系也有各种不同的方式。现分别介绍如下。
1.“佐佐嘎”程序
“佐佐嘎”是建立走婚关系必须履行的手续和首要条件,是建立走婚关系的代称,其意为调换定情物,即首先由男方请媒人带上礼物到心仪的女方家中调换东西的程序,而非男女私下交换定情物。当男女在生产劳动、聚会、公共祭庆礼仪、跳舞等过程中相互接触认识而相互倾慕,或经人介绍等,由男方请一媒人(通常是女性)带上给女方的衣服、裙子、头帕和给对方家里敬火铺神的茶、酒等礼物到女方家中,并跟女方母亲说明来意,介绍男方情况。但女方的母亲不会擅自决定,而是先征求女儿的意见,如果女儿同意便收下礼物,并拿男方带来的礼物敬火神。女方也要送一件衣服、一条花腰带、一双鞋垫和一条麻布裤子,让媒人转赠男方,如此,关系才算确立,成为被社会认可的走婚的公认条件。也有少数男女会先私下交换定情物,秘密走访,如果合得来便找人行正规的“佐佐嘎”手续,如果合不来便不再往来,但这种情况比较罕见。
2.建立走婚的条件
建立走婚关系以情为主,主要看男女双方的意愿,女方的意愿更得到尊重。走婚不收彩礼、不办婚礼,无包办、无买卖,不看门第,不看钱财,但要看人品、才貌。彼此年龄相当,年龄悬殊多在3—5岁,很少超过10岁的。另外,双方家中是否有家族遗传的恶疾,在选择上也有重要影响。
当然,在摩梭人中,也存在部分风流男女,假借“走婚”之名,不经过“佐佐嘎”手续便私下幽会,秘密走访,如有些学者所称的“临时阿肖”“短期阿肖”之类。但需要指出的是,未经任何手续、违背摩梭约定俗成的制度规则而进行的秘密走访属于不被社会认可的“走婚”,属于婚外情或逢场作戏的私情,大多不敢公开。摩梭人不会承认他们的“婚姻”,也没有正式的称谓关系,双方家庭没有姻亲关系(“比子则嘿”或“夸志乌则”),所生子女也只能称“潮若潮木”,即私生子女等。因此,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3.男方的首次走访
男女一经建立走婚关系,男方在首次上门走访女方的当晚,通常要带上一个要好的朋友或媒人,并带上给女方家中的见面礼物,如茶、酒、糖之类的东西,或带点给女方的衣物。女方家中要盛情款待,同时要把男方带来的茶或糖果分成若干份,给村内每户送一份,以此委婉地宣告她家某个女儿有了“肖波”,这也是习俗社会认可的条件之一。临睡前,由女方的母亲或姐妹将男子送到女子卧室。
男方走访女方的起始阶段,由于摩梭人的“害羞文化”,通常回避女方家的男性,如女方的弟兄、舅舅或父亲,所以晚出早归,以免见面时尴尬,随着时间推移,可逐渐随便起来,但也有一开始就不回避者。
在履行“佐佐嘎”手续时,如果女方母亲未经女儿许可自行做主收下礼物,而男方又非女儿心仪之人,当男方走访时,女儿都会逃到要好的女友家或亲戚家,以示拒绝和反抗。经过几次,母亲只好让媒人把男方的礼物带走,并以好言致歉。
经过“佐佐嘎”建立的走婚关系大都稳定,较少离异。
4.走婚男女双方家庭的称谓和平时的规则
男女一经建立走婚关系,双方家庭因有走婚关系而成“比子则嘿”即姻亲家庭(走婚亲家),故在红白喜事、生产劳作、修房建屋等方面都要互相帮忙,一方有困难时对方要帮助,逢年过节要相互拜节,生病时要看望等,尽应尽之责。“比子则嘿”随走婚关系的建立而建立,也随走婚关系的解除而解除。
5.走婚生育中的规则
(1)女方孕期时男方应尽之责
走婚女方怀孕后,尤其到了临产期,男方家的女人要不时前来看望,并为孕妇生产煮甜酒备用。对于劳力单薄的女方家来说,还会受到男方家的倾力照顾。
(2)小孩出生后女方家的守则
摩梭人在小孩出生时和出生后的第三日(摩梭人称“所哈莫斯”)要举行两个重要仪式,也就是诞生礼及起名仪式和“所哈莫斯”仪式(祈祝仪式),都由达巴或喇嘛主持。在这两个仪式中都要祭祀神灵和祖先。女方家在每次举行仪式后,都要及时分一部分祭祀神灵后的祭品(摩梭人称“巴舍巴哈”)带到男方家,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给孩子的父亲及其家人道喜共贺;二是为了祭祀男方家的神灵和祖先。
(3)女方在产褥期间男方家的守则
一是送一坛甜酒和若干鸡蛋,招待女方村内每家一名年老的妇女。二是送鸡、蛋、腊猪腿、猪肘或宰羊等给产妇提供营养食品。三是男方的母亲或姐妹不时到女方家看望产妇,并做些需要帮忙的事情。
(4)男方举办满月酒庆贺礼
满月酒,摩梭人称“若哈舍”,小孩满月时,男方家必须举行的庆贺宴。第一个小孩的满月酒相当隆重,届时,男方家宰猪、羊或牛,驮上丰盛的食物前往女方家中,举行盛大的宴会,招待女方全村老少和别处的亲朋好友。女方家则当日一早请达巴或喇嘛念经祈祷、祭祀神灵和祖先,并在宴会结束后,给男方家馈赠礼物致谢。第二胎及之后的小孩满月时,除请达巴、喇嘛念经外,只是以甜酒、鸡蛋招待村内妇女。满月酒是对小孩满月的庆祝,绝非“认子仪式”。
6.小孩成人礼规则
小孩年届13岁举行成人礼时,女方家除派人带上拜年的礼物外,外加一份为小孩举行成人礼时祭神祭祖用的祭祀物,并携行过成人礼的孩子到男方家拜节拜礼,给男方家神灵和长辈磕头施礼。男方家则将带来的祭祀物一部分祭祀自己家中的神灵和祖先,一部分由家庭成员分享。男方家还会给行过成人礼的孩子一份贵重礼物,如具有纪念意义的金银铜器,或送一头母畜供女方家庭发展畜牧。
除了有父子关系的孩子举行成人礼时要拜礼外,双方家庭的其他孩子举行成人礼时,也同样要拜礼,只是送的礼物略少一些。
7.走婚生子女的规则
走婚生子女一律随母姓,从母而居,由母家抚养,但父亲对子女要尽应尽之责。对女方及其子女、家庭漠不关心的男子,其走婚关系难以持久。
8.生老病死中的规则
只要双方走婚关系存续,一方家庭只要有妇女生小孩或有病人时要看望;一方家庭有人去世,另一方家庭要去帮忙、奔丧。请达巴、喇嘛念经安抚亡魂和超度“打绕棺”,并给达巴、喇嘛和参与丧事的人送“份子”(钱、酒、肉和粑粑等)。
如果双方解除了走婚关系,双方家庭其他成员去世不再奔丧,对于男方而言,其去世后,子女必定要去奔丧超度亡灵和协助对方家庭。和男方感情深的子女,如果父亲家庭的其他成员去世也要去帮忙奔丧和超度。
9.走婚禁忌规则
摩梭人走婚不是任意乱“走”的。各种程序、规则约束的走婚制度,无论血缘关系、亲属称谓关系等都清清楚楚,因而在建立走婚关系时都有相应的禁忌,以免矛盾纠纷和乱伦等。走婚有三大禁忌:血缘禁忌、乱伦禁忌和走婚道德禁忌。
(1)血缘禁忌
姨表、叔伯弟兄姊妹间严禁建立走婚关系和其他婚配,即禁止同一母系血缘成员、父系成员之间的任何婚配或私通。否则,同样会被人谴责和耻笑。
(2)乱伦禁忌
走婚的乱伦禁忌包括弟兄姊妹、父女、舅父与甥女、伯叔父与侄女、姑母与侄子、同父异母子女等之间的任何婚配或私通,否则违反摩梭伦理道德,被人斥之为“亨乌了托久”(乱伦)或“盘夸洪玉亨”(脸上长毛的,引申为畜生)或“务波”(牲口)。达巴经典则认为,出现乱伦是鬼作祟,并立下乱伦必死的咒语,很难生存下去。
(3)走婚道德禁忌
经过“佐佐嘎”建立走婚关系的男女,不能同时与另一人再有“佐佐嘎”而与之走婚,或建立多重的走婚关系,更不能朝秦暮楚,今天“走”这个,明天“走”那个,否则有违走婚规则,会受众人谴责,社会也不承认他们的这种“非法关系”。那些明知故犯者只能秘密进行,一旦被发现则关系破裂而分离。
正因为摩梭人无论走婚还是娶嫁婚都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则和禁忌约束,所以总体人口健康素质普遍高于当地其他民族,根据1993年华西医科大学对四川泸沽湖镇近4000名摩梭人健康素质的调查,没有一例或因近亲婚配带来的遗传性疾病,健康素质高于对照组其他三个民族。
10.走婚关系的解除方式
影响走婚关系的稳定和导致走婚关系破裂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感情淡漠,发现人品不良,关系疏远,脾性不和,举止不良,对对方失去兴趣。
(2)有第三者插足,即在和自己建立走婚关系后,发现或听说对方另有他人。
(3)男方没有本事,或女方冷淡,彼此照顾不周。
(4)男方对女方和子女不能尽必要的义务,漠不关心,或不能想女方所想,急女方所急等。
(5)没有生育能力。
(6)走婚距离过远,交往过少。
(7)男方好吃懒做,经常酗酒并与女方家人吵闹,在社会上名声不好,让女方觉得失去脸面。
一旦出现上述某个因素或综合原因而影响走婚关系时,便成为解除关系的理由。解除走婚关系比较简单,有口头式解除、回避式解除、警告式解除(如女方以鸡毛、木炭、辣椒用麻布包裹后装篾盒内,请媒人或朋友转交男方,以示警告或绝交)、退礼式解除、免除拜节式解除等多种方式,由男女自行解决,无须双方家庭参与。解除关系后无子女抚养和老人赡养的问题,也无财产纠纷。
(二)母系大家庭
母系大家庭是泸沽湖摩梭人的主要家庭形态,其成员由一个或多个外祖母后裔组成,人口少则10人左右,多达几十人,一般多在十几二十人,都以母系血缘为中心,家庭成员男不娶,女不嫁,一律实行走婚,一到晚上,自家的男人走出去,别家的男人走进来,与其建立的“阿肖”走婚,次晨归家。所生子女皆属女方,血缘按母系算,财产由家庭成员共继共享,成员一旦离开这个家庭,便无权继承财产。
家中“舅掌礼仪,母掌财”,由一个能干公道的女人当管家,摩梭人称其为“达布”,为自然产生,无须选举。称谓上,称外祖母为“阿依”,舅公为“阿普”,母亲为“阿巴”或“阿咪”,姨母为“阿咪”,舅舅为“阿乌”,外甥为“惹乌”,外甥女为“惹咪”,子女为“若母”,孙男为“汝乌”,孙女为“汝咪”,称兄和姐为“阿木”,弟称“格日”,妹称“果咪”;走婚子女称父为“阿达”或“阿波”,称姨母走婚男为“阿波”(叔父)。姨母生子女均视为一母所出。
母系家庭房屋与其婚姻家庭相适应,为母系四合院,分母屋、经堂、花楼和畜圈楼(草楼),母屋是全家议事、用炊、举行各种家庭礼仪待客的中心,夜间供老年男女和小孩睡;经堂作为念经烧香之地;花楼为成年女性卧室,每人一间;畜圈楼,上堆草,或可作为男子卧室,下关牲畜,院门嵌草楼中间。
母系家庭温馨和睦和谐团结,尊老爱幼,成员间亲密无间,共同为“依杜”的发展壮大无私奉献,无歧视、虐待、遗弃,无粗话、脏话等,并有一整套人性化的制度文化。
(三)母系父系并存家庭
母系父系并存家庭是指一家之内既有走婚成员,又有娶嫁或入赘而出现母系血缘成员和父系血缘成员并存的家庭,如走婚父母根据需要同居建立家庭而共同抚养子女,形成父系家庭后,子女又实行走婚;或有男无女家庭,为延续家庭香火,其中一男娶妻,其他男子走婚;或有女无男家庭,因劳力需要,让其中一女之走婚男上门,其他女子仍走婚。成员间和睦共处,平等相待,不分彼此。这种家庭约占36%,家中同样由一位能干的“达布”当家,称谓上有母系称谓和父系称谓。家屋庭院亦如母系家庭。
此外,泸沽湖摩梭人当中还有少部分完全实行娶嫁婚而形成的父系家庭,过去仅发生于长子世袭土司职位的土司家庭。根据1993年的统计,有男无女的百姓家庭以及坚持娶嫁婚的少数人群约占10%。摩梭人的娶嫁婚需要经过说媒,“秋多企”即祭锅庄神、定亲、送彩礼、迎亲,举办隆重复杂的“仕布突”婚礼、回门等多种程序和仪式。根据摩梭古老的达巴经史诗、汉代至清代以来有关摩梭人的记载,民间老人的说法和至今保留的古代摩梭婚礼“仕布突”礼等,表明娶嫁婚才是摩梭人的婚姻原态,只因彩礼过重等原因才出现了变异。
(四)以女性为本位的母系血缘组织“斯日”“尔”和“依杜”
1.“斯日”:是对摩梭人血缘组织或血缘关系的称谓。摩梭人母系血缘组织都源于一个始祖母或多个外祖母的后裔,大到一个氏族部落,小到一个外祖母或母亲的后代。多个“斯日”可以形成更大的“斯日”,而一个“斯日”又可以繁衍出多个小的“斯日”。
2.“尔”:为摩梭语“家”之意,也是摩梭人一种血缘组织,由一个“斯日”或多个“斯日”共同组成一个“尔”。“尔”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或多个氏族部落,甚至一个王国,但通常是指这家或那家。
3.“依杜”:是摩梭人最小的母系血缘组织,既表示家,也会延伸到制度、家规、礼仪、教养、家政和经济建设等。
(五)浓厚的母系氏族观念与母系伦理思想
1.女性生殖崇拜
相关学者认为,产生于石器时代并传承至今的300多个摩梭达巴原始图文符号和图画文字,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最早最原始的文字符号,比纳西东巴文、甲骨文,甚至可能比玛雅文字更古老。至今,摩梭达巴和受其影响的苯教喇嘛在举行原始祭仪时,都需要使用这些“文字”来引导、制作面偶,并按其字义要求完成仪式各环节,其中包含着丰富的远古文明信息,是活态的原始文字。达巴用其中的32个原始图画文字书写的12篇《算日子天书》,即达巴卜书中,凡有女性生殖器符号和男女交媾符号的日子都表示大吉大利的日子。这些原始图文符号既见证了人类最早的文字发明,又反映了人类早期的女石祖崇拜,并传承至今。
摩梭人对女生殖崇拜的另一类表现形式在于他们把泸沽湖西岸的格姆女神山溶洞(格姆尼柯)和泸沽湖以北十余公里处的“麽些蛮洞”即拖洛山溶洞(拖洛尼柯),以及盐源公母山母山溶洞缝都视为生殖灵洞加以崇拜,但凡有不孕不育妇女都要进洞朝拜,至今仍有不公开的个别情况存在。
2.女神崇拜
泸沽湖摩梭人至今崇拜的女神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区域性女神,即泸沽湖格姆女神;另一个是族人女神:巴顶纳木女神。在摩梭人的心目中,这两位女神是他们的庇佑之神、爱神、美神和生育之神,主宰着当地的兴盛,因而摩梭人对女神的崇拜是十分虔诚而敬畏的。平时每天清晨都要在家或上山在自家固定祭祀点烧香磕头,祭周围山神的同时祭两位女神,农历每月初一、初五、十五和二十五,则必须上山祭祀。农历七月二十五和十月二十五,分别是祭格姆女神和巴顶纳木女神的盛大节日,尤其是七月二十五那天,人们身着节日盛装,从四面八方来到格姆女神山的西南面念经、烧香磕头、转山、野餐、娱乐等,与女神同欢共庆。而每月四次,每年四十八次的转湖节,也是摩梭人在转湖转山的同时,祭湖神、山神和女神,以及泸沽湖形成传说中幸免于难的女祖先。因为每月初一、初五、十五和二十五被认为是女神和周围自然诸神下凡的日子,他们要以节日的方式祭神的同时,与自然诸神、与周围山水同欢共乐,至今盛行。
3.女祖先崇拜
摩梭人除了有专门的祭祖节外,平时每个节日,每次举行重大礼仪时都要祭祖,十分频繁。而祭祖时,不仅祭男祖先,更要祭女祖先,即使是家中去世的年轻女人,死后同样进入祖先之列,每逢家中祭祖时,必念其名,每个氏族都要祭本氏族的女祖先。
摩梭人的男女始祖有两对:一对是最早的始祖纳木阿佳若及其配偶纳木阿佳咪;另一对是人类末日洪灾后仅存的男始祖初志月宇俄及其后来娶的天神女儿泽翁矣几咪(有的音译为柴红吉吉美)。达巴在重大礼仪为每个氏族祭祖时必先念族人的这两对男女始祖,而且先念女始祖,后念男始祖。在全族人的重要祖先名列中,有两个男始祖,多达五个女祖先,即除了上述两个女始祖外,还有阿几朵洛咪,是一个挽救部落危亡的女战神;另一个是泸沽湖形成的传说中,死里逃生的女祖先,是她繁衍了后代,转湖节中祭拜的湖神;再者,分别是汉初在古定笮盐源塔尔山下发现盐泉的牧羊女和元代重新发现盐泉的牧羊女。据达巴称,两者被上升到神的地位,合二为一,称为“测嘎啦”,即盐神。
虽然全球各地都有祭祖的习俗,但都是祭的男祖先,而男女祖先同祭,且让女祖先的地位高于男祖先的女祖先崇拜,恐怕仅见于泸沽湖摩梭人社会,充分反映了摩梭人浓厚的母系氏族观念。
4.以母为大,尊母崇母
在母系家庭中,母亲的地位很高,一方面以母为大,视母亲为一家的精神支柱,不能违背母亲的训导;另一方面感恩于母亲的养育和操劳,对母亲十分崇敬;再一方面家中一旦没有了女性,家庭就会崩溃,断了“香火”,家屋就难以维持下去。当母亲去世时,葬礼中还有专门为母亲哭灵的“哼乌”仪式,以十分哀婉动人的词曲歌颂母恩母德和失去母亲、失去尽孝机会的哀痛,令人肝肠寸断,充分表达对母亲的敬仰。
5.以代表女性的“咪”命名自然界大的物体
“咪”在摩梭语中,表示“母性”“大”的意思,摩梭人对自然界大的物体通常以“咪”来命名,如“谢纳咪”,即泸沽湖,表示母海、大海;“尼咪”,即太阳,表示白天的母亲;“嘿咪”,即月亮,表示晚上的母亲;“窝咪”,即部落首领、族长,当今各级领导都被称为“窝咪”,等等。
6.民间文学、诗歌、民歌民谣等都包含着浓厚的母系崇拜色彩
摩梭人母系氏族习俗的思想理念、观念等还体现在他们的艺术创作中,大量而丰富多彩的摩梭民间文学、神话故事、民间传说、诗歌、舞蹈、民歌民谣都是以歌颂女神、女祖先和母亲等女性为主题,塑造的女性形象比男性更聪明、智慧、能干、美丽动人、更富有创造力等,如在摩梭人达巴《创世纪》史诗中,男始祖显得愚钝,只能听命于女始祖的旨意,而女始祖不仅美丽动人,且聪慧过人,无所不能,开创了人类世纪,带来了万物生机,创立了礼仪规矩等;在歌颂格姆女神的诗歌中,则以生动的比喻,塑造女神的伟大,如用星星作女神的彩珠,用云彩作头帕,用薄雾作面纱,用花木作衣裳,用绿色的大地作铺毯,用泸沽湖作镜子等,甲措舞和达巴祭祀舞还有专门歌舞歌颂女神,为其献舞,如《格姆措》等,又如摩梭人祭母挽歌《哼乌》,以无比哀婉动人的词曲歌颂母亲恩德,无以报答的愧疚和生离死别的哀痛等,摩梭人把母系氏族习俗的理念充分融入文学、诗歌、歌舞等艺术创作中,反映出女人创造世界的观念,使其升华而长盛不衰。
二 母系氏族习俗的文化内涵
(一)母系“依杜”制度文化的特点
摩梭人母系氏族习俗有着内容丰富、内涵深厚、以人为本、充满人性化的制度文化,并涉及母系氏族习俗的方方面面,包括他们的思想理念、传统观念、伦理道德、价值体系、行为模式、行为规范、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社会、人与自然环境、母系“依杜”成员关系、习俗、礼仪、禁忌,以及走婚制的各种规范、制度等,并成为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地影响着摩梭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走婚与母系家庭的制度文化设计上,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立走婚关系的血缘禁忌,伦理禁忌避免了近亲婚配带来的严重后果,因而让摩梭人口的身体素质普遍优于当地其他民族。二是没有彩礼和隆重复杂的婚礼等娶嫁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以及或因离异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三是可以减少变相的买卖婚、包办婚;四是亲情与爱情可以兼顾;五是通过“佐佐嘎”程序、男子首次到女方家上门走婚带的礼物分送村内各户长辈委婉宣布走婚关系、彼此家庭从此建立的“比子则嘿”或“夸志乌则”,即走婚亲家平时相互照应、拜节等,以及有了孩子后,男子在自家为舅舅、在女方家为父亲的角色转换,孩子诞生礼、满月酒、成人礼时到父亲家的拜礼、平时对父亲的称谓等,让男女的走婚关系、彼此家庭的亲家关系、父亲与子女的关系更加明确;六是较少发生因娶嫁婚建立的家庭关系破裂离异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男女双方及其子女都因在稳定的母系家庭而避免精神和经济负担等;七是让走婚保持距离美有种“小别如新婚”的新鲜感,同时又显示出神秘、潇洒浪漫;八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婆媳、翁婿、妯娌之类的矛盾,以及对娶来的媳妇说重了伤感情、说轻了不到位等言语表达中的小心谨慎心理负担等;九是可解决部分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的赡养问题,让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得到多重的、共同的母系亲族的照顾,即使没有生育的老年妇女也一样得到照顾;十是财产共继共享,不分彼此;十一是通过他们丰富的祭庆典礼、仪式活动及其达巴优美而富有感染力的口诵经、诗歌熏染、长辈们的言传身教等,对后代进行礼仪道德的教育。
母系“依杜”制度文化以摩梭人达巴的母系观念、伦理道德、和谐理念、价值观和崇高的德本思想为核心,以维护稳定、发展壮大母系“依杜”,形成规范的秩序,让人生活得舒适、惬意、无愧良心为深层内涵等,是摩梭人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走婚制的文化内涵
1.以感情为主,女方的意愿更得到尊重。2.建立走婚关系,简约而不简单,简便而不随变,自由而不失规矩,不失庄重,不是杂乱无章。3.建立走婚关系有相应的条件和一大程序、三大禁忌、十项规则,让走婚制既简便自由又不乱套。4.建立无彩礼、无包办、无买卖、无婚礼、纯属自愿的走婚关系,避免了双方经济负担。5.亲情与爱情兼顾:母系氏族习俗实行走婚的男女一方面因男女各居母家而与家人一起照顾老小;另一方面男子夜间到女方家上门走婚与爱侣一起在专属的爱情空间充分享受爱情,因而亲情和爱情都能兼顾,同时避免了娶嫁婚带来的种种矛盾。6.彼此合则聚,不合则散。7.一旦感情破裂而离异,解除关系简单,无财产纠纷,无抚养赡养之争。离异后的男女都因生活在母系大家庭而不会出现婚姻破裂后的孤单寂寞和精神、经济负担等。
(三)母系家庭以母系血缘成员为纽带,并一律实行走婚。
(四)舅掌礼仪母掌财。母系家庭内部由舅舅掌管,主持重大礼仪,母亲(达布)掌管家庭财产。
(五)由一名能干的女性担任家中“达布”,即管家,或一家之主,安排生产生活,管理家中一切事务。
(六)以母为大,尊母崇母,感恩母德。
(七)有全世界最动人的祭母挽歌,即摩梭《哼乌》,每当家中有母亲去世,达巴、子女、亲人都在灵前跪着哭唱《祭母挽歌》,歌曲哀婉动人,曾有一位大学者听过摩梭葬礼上的《祭母挽歌》后,发出感叹,称其为全世界最动人的挽歌,其中有一段挽歌是这样边哭边唱的:
当我还在襁褓中,睁眼认识世界时,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母亲的面容;
当我还在襁褓中,饥渴啼哭时,首先塞入我嘴里的是母亲的奶头;
当我还在襁褓中,昏昏欲睡时,首先听到的是母亲的催眠曲。
尊敬的母亲之神啊,世间万物离不开您的养育;
尊敬的母亲之神啊,您的恩德比山高,比水长;
尊敬的母亲之神啊,您的神灵注视着我们,谁要是违背您的古规,就要受到患麻风病的惩罚……
《祭母挽歌》很长,从母亲怀孕对腹中胎儿的小心翼翼,百般的呵护、出生时的痛苦到养育时含辛茹苦、长大后时时刻刻的牵挂等,以及对母亲去世的无比哀痛和无以报答母恩母德的无比愧疚的痛苦心情。打动心灵的词语,无比哀婉的曲调,闻者无不动容。
(八)性别平等,更尊重女性。家中重女不轻男,女性地位高,尤其是老年女性。祭祖时男女祖先都要一起祭拜,哪怕年轻去世的女性也被列为女祖先而祭祀;家中一切粗笨重活,如修房造家、砍伐木料、耕地、马帮运输、搬运东西等,都由家中男子承担,对女性,从无施暴、辱骂、歧视之类的行为。
(九)母系家庭温馨和睦,尊老爱幼,宽容包容,各成员亲密无间,相互关爱,老幼病残会得到特殊照顾,无歧视、无虐待、无遗弃,否则会被人谴责,唾弃、耻笑,更没有婆媳、翁婿、妯娌等矛盾。
(十)达巴文化中万物源于母体等伦理、思想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在母系氏族习俗中得以充分体现。
千百年来,摩梭达巴文化推崇的崇拜自然、敬畏自然、感恩自然、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崇拜神灵、感恩神灵、崇拜祖先、感恩祖先、尊母崇母、感恩母德,与自然万物与神灵、与祖先同欢共乐的思想理念,以传统习俗节庆礼仪的形式付诸行动。如摩梭人的转湖节,在转湖的同时转山,祭湖神、山神、女神和女祖先,更重要的是这个节日,每至农历每月初一、初五、十五、二十五都要举行,并认为这些日子是神灵下凡日,所以,以节日的形式与自然万物、与神灵和祖先同欢共乐。祭祀敬拜。摩梭人频繁的祭祀、祭火铺神,同样体现了这一思想和观念。而达巴文化训导的感恩敬孝、厚道仁爱、崇德行善、尊老爱幼、宽容包容、团结友善、邻里和睦、助人为乐、热情好客、崇尚礼仪等的德本思想和核心价值观,对摩梭人社会和人的精神思想观念等方面有着深刻的影响,成为摩梭人的行为准则。甚至连《盐源县旧志》中,也盛赞摩梭人“其人如天”,并以大量篇幅记载,歌颂了摩梭人美德,这在史志体例上是罕有的。这些思想理念和价值观至今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