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贫困户识别标准及程序

2015年国务院通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有3000多名扶贫对象是‘富人’,2014年近9%的脱贫人数属虚报”等问题。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表态坚决整改马山县违规认定扶贫对象问题,决定用两个月时间,自下而上集中开展精准识别工作,把全区538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农户收入难统计、难衡量、难分贫富,精准识别贫困户以收入论贫富路难走通,必须另辟蹊径。经过反复探索、修改、试点演练,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和群众意见,最终采取“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方法识别贫困户。

一进:工作队员入户与户主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交流,了解生活质量状况、子女读书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二看:看住房、家电、农机、交通工具、水电路等生产生活设施,看农田、山林、种养等发展基础和状况。三算:算农户收入、支出、债务等情况。四比:与本村(屯)农户比住房、比收入、比资产、比外出务工等情况。五议:议评分是否合理,是否漏户,是否弄虚作假,是否拆户、分户、空挂户,家庭人口是否真实等情况。严格按这套办法识别,就不会再出现“富人当选、穷人落榜”。

相对于2014年,此次识别的指标更加细化。因病、因残、缺资金……致贫原因一目了然;想养牛、想种树、想学技术……脱贫诉求简单直观。

贫困户识别程序,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统一要求,经宣传培训,组织精准识别工作队进村入户采用广西统一的精准识别标准评分,严格按照自治区“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识别程序开展识别工作,识别过程做到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入户评分关,防止走过场;二是严把评议公示关,防止瞒报漏报;三是严把财产检索关,防止富人成为贫困户,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贫困户的识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屯、屯不漏户,实现精准识别全覆盖。全县将识别总分数为72分及以下的农户确定为贫困户,并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在精准识别贫困户评议中采取一票否决:①有两层以上(含两层)砖混结构且精装修住房或两层纯木结构住房且人均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的农户;②在闹市区,或集镇,或城市买有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地皮等房地产的农户(移民搬迁的除外);③家庭成员(包括同户父母、子女)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农户;④现有价值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且能正常使用的农用拖拉机、大型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船舶等之一的农户;⑤家庭成员有1人以上(含1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农户,或1人以上(含1人)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稳定的农户;⑥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回来居住的农户;⑦家庭成员具有健康劳动能力和一定生产资料,又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且明显有吸毒、赌博、好吃懒做等不良习性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⑧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在此基础上,坚持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各乡镇及时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活动,继续查缺补漏,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全面普查,把精准扶贫对象、致贫原因和扶贫措施搞准搞实,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信息平台”,为实施精准扶贫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千方百计提高精准识别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