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日报报道与评论(中)
- 屈胜飞 孙绪芹 颜桂珍
- 814字
- 2021-04-01 09:56:22
66.国联大会特会开会,通过延长调查团送达报告期,颜代表称延期危险中国不能负责
【中央社日内瓦一日路透电】 今日下午开会之中日问题委员会,已将西姆士之提议通过,仅有口头上之修正云。
【又电】 国联大会特别会议已于今日下午五时十五分开会。在未讨论前,西班牙代表主张约请土耳其加入国联,全场一致表示赞成。次中国代表颜惠庆发言,表示赞同延长报告限期,但称延长报告限期,颇为危险,但中国不能负责。最近延长之期限,愈短愈佳。同时表示希望关于调查团报告之审查,在十一月以前可以完毕。末谓东省方面,因“满洲国”之活动,形势颇为严重,且条约若不能受尊重,和平自无法维持云云。众鼓掌。瑞典代表继颜代表起立发言,谓中日问题,已令全世界注意,最好报告之延长限期,愈短愈佳。最后称,彼甚盼中日问题能得一圆满解决云。
其次捷克、墨西哥、西班牙等代表,均次第发言,大意与瑞代表之言相同,仅西班牙代表对延长表示不满,并称希望调查团之报告,能促成中日问题之圆满解决云。
主席西姆士次即对各人言论,加以总括,并称无论如何国联调查团之工作,不可加以妨害,而一切因破坏条约,而造成之局面,绝不能加以承认云。其后会议即宣告体会,至下星期再开。最堪注意者,即各人在演说时,日代表长岗竟未发一言云。
以下为国联大会特别会议通过之西姆士提案全文之译文。
“国联大会,对于所受理因环境造成事件之特殊性质,极加重视,现中日两国政府之代表已通告大会主席,彼等对于根据盟约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之报告,提出期限加以延长,均已表示赞同,故大会决定将报告提出之限期,加以延长,至必要之时期为止。但有一种谅解,即此种延长限期以后不能援为先例。”
“大会于收到国联调查团之报告书后,得根据委员会之提议,确定限期延长之长度,惟须声明者,即大会之延长限期,决无延长其工作之意,事实上大会愿在环境许可之下,将此事早加结束也。大会特希望委员会,能在十一月一日以前,开始审查调查团报告云。”
《中央日报》1932年7月3日第一张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