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篇絮语:关于书写与“咸鱼”的幻想
指尖敲下这些文字时,窗外是2024年深秋的夜色。一个念头总像夏夜田野里的萤火虫,忽明忽暗地盘旋在脑海:这些关于土地、牲畜、菜园和童年玩伴的琐碎记忆,有朝一日,会不会被装订成册,带着油墨的清香,躺在某个书店的角落,或者被某个陌生人捧在灯下阅读?他们会喜欢吗?会像我一样,在字里行间闻到泥土被翻开的腥气、秸秆燃烧的烟火味,或是刚打下来的葵花籽那独特的、带着阳光的干燥气息吗?
我猜,议论是免不了的。也许会有人轻轻合上书页,叹一口气,在心底低语:“是啊,我们都是这广袤世界里像‘中等生’一样的存在,普通、平凡,挣扎着寻找一点微光,却又常常淹没在人海。”这声叹息,或许能穿越纸张,与我此刻窗前的孤独产生一丝共鸣。
也一定会有另一种声音,带着显而易见的鄙夷和“恨铁不成钢”的焦灼,在评论区或者某个读书会上响起:“看吧,又一个沉溺在臆想里的‘咸鱼’!只会咀嚼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所谓‘乡愁’,毫无进取之心,连‘人设’都懒得经营!”对于这样的指摘,我大概会沉默。并非认同,也非怯懦,只是觉得,关于“上进”的定义,关于生命价值的衡量,我至今仍在迷雾中摸索,自己都没能完全想透。反驳什么呢?不如坦诚地承认这份迷茫。
写这本书的初衷很简单,只是想讲一讲我的故事。一个出生在三线城市边缘、被广袤田野和简陋农舍包围着长大的孩子的故事。它没有跌宕起伏的传奇,没有惊心动魄的冒险,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耕作、四季轮回的收获、院里院外活蹦乱跳的生灵,以及一个孩子用懵懂双眼观察世界的点滴。我不知道这个故事会讲到何处结束,就像当年在田埂上奔跑,并不知道路的尽头有什么。叙事手法?顺叙、倒叙、插叙……这些曾在语文课本里熠熠生辉的名词,如今在脑海里已搅成一锅浆糊。是从小红书临时抱佛脚搜来的“补叙”、“平叙”装点门面?算了,还是撕掉这层遮羞布吧。坦诚点,承认自己的局限,总好过像那位名叫董宇辉的卖货主播——他精心打造的“文化人”形象,最近就因为直播时把居里夫人发现镭(而非铀)以及发明X光机的功劳张冠李戴而摇摇欲坠。我并非落井下石,只是那一刻,看着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质疑和嘲讽,心底也掠过一丝困惑:再疲惫,对于如此标志性的人物和成就,记忆怎会如此轻易地滑脱?或许是知识久未擦拭生了锈,或许是瞬间的短路?彼时是2024年10月1日,风波未平,我且保持中立。但这件事像根小刺,提醒我书写的意义之一:尽可能真实地记录,哪怕笨拙,也好过用华丽辞藻堆砌的空中楼阁,终有倾塌之日。
那么,故事就从这里开始吧。一个比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更鲜活、更芜杂,也更贴近我生命底色的成长故事。我出生并扎根了二十多年的地方,是地图上一个不起眼的点,隶属于某个三线城市,却有着最典型的农村肌理:家里有几亩薄田,圈里养着几头牲畜和一群家禽,房前屋后,永远有一片生机勃勃的菜园子。它们共同构成了我童年世界的全部疆域。
(二)春之始:泥土的苏醒与播种的希望
记忆中的春天,总是被一种混合着泥土腥甜和草木萌动的气息唤醒。严冬的僵硬被和煦的东南风一点点揉碎、化开。当田埂上的残雪彻底消融,露出黑褐色的湿润泥土,当布谷鸟不知疲倦的啼叫开始在清晨的薄雾中回荡,“五一”的假期仿佛就是一声发令枪响——种地的时节,到了。
“种地”,这两个字在乡亲们的口中说出来,带着一种庄重又习以为常的意味。它意味着一年劳作的正式开幕。然而,说来惭愧,我这个生在农村、长在农家的孩子,对于“种地”的具体工序,竟如同雾里看花。家里长辈,尤其是爷爷奶奶,对我们这些孙辈总有种近乎固执的疼爱,舍不得让我们沾手真正的农活。翻地?那是爷爷佝偻着背,扶着沉重的铁犁,在驴子(后来是拖拉机)的牵引下,将板结了一冬的土地深深翻开,露出底下新鲜、松软的墒情。泥土像黑色的波浪一样翻滚开来,有时会翻出冬眠的蚯蚓,引得鸡鸭一阵哄抢。撒粪?这绝对是体力与耐力的双重考验。积攒了一冬的牲畜粪便被运到地头,用铁锹均匀地扬撒开。那味道,浓烈、原始,是土地最直接的养分来源,也是春天田野最“硬核”的气息标签。小小的我,总是捏着鼻子,躲得远远的。施肥?白色的颗粒状化肥,被装在印着蓝字或红字的编织袋里,抓一把撒下去,据说能让庄稼长得更壮。爷爷撒肥的动作精准而富有节奏感,像一种古老的仪式。
这些工序之后,才轮到播种机粉墨登场。那是一个神奇的钢铁家伙,被爷爷的四轮车牵引着,发出“突突突”的轰鸣,打破了田野的宁静。播种机上有三四个漏斗状的“篓子”,里面装着不同的种子。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玉米种子。它们不是我想象中的金黄色,而是一种奇异的粉红色!奶奶告诉我,那是裹了一层防虫的药衣,“虫子不敢吃,苗才能好好长出来。”粉红色的种子随着播种机的震动,簌簌地落入犁开的沟壑里,随即被覆土轻轻掩埋。那一刻,看着平整的土地上留下一条条笔直的播种痕迹,心中会莫名地涌起一种期待。一粒粒沉睡的种子,将在黑暗温暖的泥土里吸足水分,积蓄力量,然后在某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倔强地顶开土坷垃,探出嫩绿的、充满希望的小脑袋。春天,就在这泥土的苏醒和种子的萌动中,轰轰烈烈地铺展开来。
(三)夏之炽:四轮车、出水栓与滚烫的车斗
当蝉鸣成为夏日的主旋律,空气变得粘稠而灼热,田野也从新绿转向了深沉的墨绿。庄稼们像贪婪的孩子,拼命吮吸着阳光雨露,拔节生长。这时,水成了命脉。“浇地”,是夏天农活的重头戏。而浇地的核心交通工具,非爷爷那辆老掉牙的四轮车莫属。
那辆四轮车,简直是一部活的乡村工业史。车身斑驳,覆盖着厚厚的、混合了泥土和机油的污垢,仿佛披着一件历经沧桑的铠甲。引擎发动时,声音洪亮而粗犷,伴随着一阵阵黑烟,宣告着它的存在。后斗巨大,能装下全家人、水桶、铁锹,甚至还能塞进几捆柴火。它像一个移动的堡垒,载着我们驶向需要灌溉的田地,通常是在村后的山坡上。
浇地的水源,来自埋在山腰或地头的“出水栓”。拧开阀门,清冽的地下水或者水库水便“哗啦啦”地喷涌而出,形成一股不小的水流,顺着临时挖开或铺设好的水渠,欢快地奔向干渴的庄稼。对我而言,出水栓的诱惑力远大于浇地本身。那清凉的水柱,是炎炎夏日里最直接的恩赐。脱掉鞋子,赤着脚丫子冲进水流里,感受着冰凉从脚底板直窜上头顶的激爽;捧起水泼在脸上、脖子上,洗去汗水和灰尘,那一刻的惬意,是任何高级游泳池都无法比拟的。
然而,乐极生悲是常有的事。一次,我像往常一样,穿着塑料拖鞋奔向一个出水栓冲脚。那地方地势较低,经年累月被水流冲刷,周围积满了厚厚的淤泥,表面被晒得干硬,底下却异常松软。我一脚踩下去,“噗嗤”一声,整只脚连带小腿瞬间陷了进去!淤泥带着一股凉意和强大的吸力,牢牢裹住了我。惊慌失措下,我越挣扎,陷得越深,很快淤泥就没过了膝盖。我吓得大叫起来。爷爷闻声第一个冲过来,接着是奶奶、妈妈。他们合力抓住我的胳膊,喊着号子:“一、二、三——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我这个“小泥猴”从淤泥潭里拔了出来。我的拖鞋,一只还挂在脚上,另一只早已被水流冲走。还是老叔眼疾手快,沿着水流向下游跑了一段,在下游的一个小水洼里,用树枝把我那只漂走的拖鞋给拦住了。那狼狈又温暖的场景,成了夏日记忆里一个鲜明的注脚。
浇地往往持续大半天,人困马乏。回程时,我总喜欢蜷缩在四轮车宽大的后斗里。后斗四周的挡板很高,正好能挡住午后最毒辣的阳光,形成一小片移动的阴凉。车身是铁皮的,被太阳晒得滚烫,隔着薄薄的衣衫传递着热度。奇怪的是,这种热度并不令人烦躁,反而有种奇异的、熨帖的舒适感。颠簸的路面像摇篮,引擎的轰鸣是催眠曲,我常常就在这“摇篮”里沉沉睡去。许多年后,每当看到网上流传着“坐热石球治痛经”的偏方,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四轮车那滚烫的铁皮车斗。要是当年在那些特殊的日子里坐上一坐,说不定真能“包药到病除”呢?这当然是孩童天真的臆想,却也带着对那段温暖时光的深深怀念。
(四)秋之实:金黄、汗水与打瓜子的香
如果说春天是希望,夏天是生长,那么秋天,就是土地最慷慨的馈赠,是汗水最终凝结成的丰硕果实。空气里弥漫着谷物成熟的醇香、瓜果的甜香,混合着泥土和汗水的复杂气息。田野褪去了深绿,换上了耀眼的金黄(谷子、玉米)、深沉的红褐(高粱),还有向日葵那标志性的、沉甸甸的棕黄圆盘。丰收的季节,忙碌、疲惫,却也充满了纯粹的喜悦。
家里的田地不算多,但种类不少:沉甸甸的谷穗谦逊地低垂着头;玉米棒子(我们叫“棒子”)饱满地包裹在层层苞叶里,顶端探出棕色的穗须;高粱像一杆杆红缨枪,挺立在田边;向日葵则永远追随着太阳,直到籽粒饱满,头颅沉重地垂下。还有一种你可能闻所未闻的宝贝——打瓜。这是我们当地的特色瓜种,学名或许叫籽用西瓜,专门用来收获瓜子的。小时候吃的多是圆溜溜的小打瓜,长大了,地里种的更多是体型硕大的品种,乡亲们戏称为“大傻瓜”。
打瓜的吃法,充满了野趣和效率。不需要刀,更不需要精致的果盘。随手拿起一个熟透的小打瓜,要么高高举起,“啪”地一声摔在地上,瓜应声裂开;要么更“豪迈”些,双手用力往膝盖上一磕,或者直接用手掌劈成两瓣。里面是或红或黄的瓜瓤,密密麻麻嵌满了饱满的黑色瓜子。顾不上斯文,挖一大块瓜瓤塞进嘴里,清甜的汁水瞬间溢满口腔,连籽带瓤一起嚼,是解渴充饥的绝佳零嘴。吃剩下的瓜瓤和瓜子可不能扔,要仔细收集起来,倒进大盆里。等到秋末农闲,家家户户的妇女们就坐在院子里,一边唠着家常,一边清洗瓜子。黑亮的瓜子被一遍遍淘洗,去掉粘液,然后摊在苇席上、房顶上,接受秋日阳光最后的曝晒。晒干的瓜子收起来,等到年关将近,用大铁锅配上沙子一炒,便是过年时招待客人、自家嗑着解闷的香喷喷的打瓜子。这是时间与劳作共同酿造的美味。
我最馋一种特殊的打瓜,瓜皮是黄红相间的花纹,非常漂亮。奶奶说那是“串秧瓜”,是跟西瓜杂交出来的品种。味道其实很一般,瓜瓤沙沙的,甜味淡,远不如西瓜水灵甘甜。但小孩子哪管那么多,颜值即正义!那色彩斑斓的瓜皮,在我眼里就是田野里长出的彩虹。当然,要是串秧串到了南瓜或者冬瓜身上,那味道可就真是“灾难”了,寡淡无味甚至带着怪味,连鸡鸭都嫌弃。
秋收是全家总动员的时刻。我也参与其中,留下不少难忘的体验。掰棒子(玉米)是件苦差事。钻入比人还高的玉米地里,密不透风,闷热难当。玉米叶子边缘锋利得像小锯条(“棒子秸喇胳膊”),在胳膊上、脖子上划出一道道细细的红痕,汗水一浸,又疼又痒。爷爷开着四轮车在地头缓慢移动,我们在地里穿梭,把掰下来的玉米棒子奋力扔向车斗。玉米棒子沉甸甸的,带着湿气,在空中划出抛物线。我力气小,扔得不够远不够高是常事,被“不长眼”飞来的玉米棒子砸到脑袋、肩膀,疼得龇牙咧嘴也是家常便饭。掰完玉米,还要处理秸秆。这反而是我喜欢的环节!大人们把割倒的玉米秸秆捆成捆,堆上四轮车。我们小孩子负责在车上把秸秆码放整齐。秸秆堆得越来越高,像一座移动的小山。最后,大人们会把我们这些“功臣”抱起来,放在秸秆堆的最高处。坐在摇摇晃晃、高耸的“山巅”,视野豁然开朗,能看到整个村庄和远处起伏的山峦。虽然心里也害怕掉下去,但那份“一览众山小”的威风感,足以抵消一切恐惧。夕阳的金辉洒在田野和我们的身上,那一刻,仿佛自己成了凯旋的将军。
割谷子则是另一种体验。通常是在下午,太阳西斜的时候。姑姑带着我和妹妹去谷子地。一人一把镰刀。夕阳的余晖给金黄的谷穗镀上了一层更加璀璨的金边,谷浪随风起伏,美得让人屏息。但握着镰刀的手心却微微出汗。镰刀弯弯的刃口闪着寒光。大人们动作娴熟,“唰唰”几下就放倒一片。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左手拢住一把谷穗,右手挥镰去割谷杆根部。每一次下刀都小心翼翼,眼睛死死盯着刀刃和谷杆的接触点,生怕一个角度不对,锋利的镰刀就滑向自己的小腿。奶奶吓唬小孩的话总在耳边回响:“割谷子可得小心,以前谁谁家的孩子,一镰刀下去,脚筋都割断了!”这种恐惧让割谷子的过程充满了紧张感,但也让夕阳下那片金色的海洋,在我记忆里烙印得格外深刻。
收葵花我没资格参与,因为向日葵杆子又高又壮,沉甸甸的花盘高高在上,我们小孩子根本够不着。但卸车的工作我干过。满载着向日葵花盘的四轮车开回来,停在家门口。我戴上厚厚的手套,爬上车斗,抱起一个个像小脸盆一样大的葵花盘,用力往下扔。花盘很沉,落在地上发出“噗噗”的闷响。技术不好,砸到旁边的窗户是常有的事,引来屋里一阵笑骂。最尴尬的一次,我扔偏了方向,一个花盘不偏不倚,“呼”地一下,结结实实地拍在了正巧路过的邻居张大爷脸上!把他戴的草帽都打歪了。幸好张大爷脾气好,揉揉脸,笑骂一句:“小兔崽子,劲儿还不小!”这事儿让我臊了好几天。
收葵花只是第一步,更繁重的工作是“打葵花”——把瓜子从花盘上打落下来。这往往在晚上进行,有时甚至会通宵。院子里点上大灯泡,引来无数飞蛾。全家老少齐上阵,十几口人围坐在一起,每人面前放一个葵花盘,手里一根短木棍(或者直接用鞋底),戴着手套(防止葵花盘上的小刺扎手)。大家一边大声聊着天,家长里短,笑话轶事,一边用力地敲打花盘背面。随着“噼里啪啦”的敲击声,黑亮的瓜子像下雨一样,“唰唰”地脱落下来,掉在铺好的塑料布或大簸箕里。敲打需要力气,也需要技巧。用力过猛,会把瓜子打碎;用力不足,瓜子又打不下来。敲到兴起,或者夜深人困时,难免有失手的时候。棍子挥舞的幅度大了,或者走神了,不小心敲到旁边人的脑袋,“哎哟”一声,引来一阵哄笑。这就是所谓的“给路过的人(其实是自家人)头上开个花”。通宵的打葵花,是辛苦的,但昏黄的灯光下,一家人围坐劳作、笑语喧哗的场景,却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温暖和凝聚力。那“噼啪”的敲打声,是秋夜最深沉的交响。
(五)园圃之乐:席子里的生机与“贼不偷”的误会
说完了广袤的田地,目光该转向房前屋后那片更精致、也更充满生活气息的小天地——菜园子。我们管它叫“席子”,大概是因为它像一方精心铺陈的绿色地毯?在我心中,它丝毫不逊色于鲁迅先生笔下那个充满无限趣味的“百草园”。
“席子”里,是另一个生机勃勃的小世界。最让我好奇的是一种叫“贼不偷”的柿子。它成熟时,通体依旧是青翠欲滴的绿色,完全没有普通西红柿那种诱人的红色。奶奶说:“贼来了,一看这颜色,以为是生的,酸得很,就不偷了,所以叫‘贼不偷’。”这个解释让我深信不疑。小时候,我对这种绿柿子敬而远之,死也不肯尝一口,固执地认为它一定能把牙酸倒。直到有一次,实在拗不过奶奶的坚持,闭着眼咬了一小口——咦?酸味是有的,但带着一种清冽的甜,口感沙沙的,竟然别有一番风味!从此,“贼不偷”在我心中的形象彻底颠覆,原来表象之下,藏着意想不到的惊喜。
豆角是“席子”里的主力军。都说山东豆角好,我们这儿的也不差。豆角秧苗长到一定高度,就需要“架秧”。材料是现成的——晒干的葵花杆。把几根葵花杆插在豆角苗旁边,顶端交叉绑紧,就搭成了一个简易的三角架。豆角秧便伸出细细的触须,缠绕着杆子,一路向上攀爬,很快就能织成一面绿色的墙。到了夏末秋初,豆角花谢了,长长的豆荚便垂挂下来,一茬接一茬。采摘豆角是每天清晨的功课。手指拂过带着露水的豆荚,轻轻一掐,“啪”的一声脆响,新鲜的豆角就落入篮中。随之而来的,便是餐桌上几乎顿顿可见的豆角:炖土豆、炒肉片、焯水凉拌、晒干豆角丝……以至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看到豆角都有点“审美疲劳”。
“席子”的版图上,还错落有致地生长着其他成员:敦实的大白菜,一层层叶子紧紧包裹,像等待检阅的士兵;顶花带刺的黄瓜,藏在宽大的叶子下,需要仔细寻找才能发现它翠绿的身影;红红绿绿的辣椒,有的细长尖利朝天长,有的矮胖圆润羞答答;圆滚滚的茄子,披着深紫或浅紫的外衣,沉甸甸地坠在枝头。黄瓜和豆角一样,需要搭架攀援。辣椒和茄子有时也需要支个小棍扶一把,防止果实太重压断枝条。在所有蔬菜里,我最爱新鲜的大白菜。秋末刚砍下来的白菜,剥去最外层的老叶,里面嫩生生的菜心,带着天然的清甜。奶奶会用刚出锅、冒着热气的米饭,拌上点猪油和葱花,再用一片硕大的新鲜白菜叶子严严实实地包起来,做成一个巨大的“饭包”。双手捧着,大口咬下去,米饭的香、猪油的润、葱花的辛、白菜的甜脆,在口腔里完美融合,那种简单粗暴的美味,是任何山珍海味都无法替代的童年至味。
除了房前的主“席子”,我们家南院还有一个小小的果园,里面种着几棵梨树、杏树和沙果树。果树下的空地也没闲着,同样被开垦出来种上了菜,种类和主“席子”差不多,只是规模小些。而院子东边,则开垦出了一块狭长的空地,我们称之为“长渊”。这里地势相对高些,主要用来秋收时临时堆放收回来的粮食(谷子、玉米等),也用来晾晒。在“长渊”种菜的记忆不多,唯有一次种土豆的经历格外清晰。
那一次,不知为何,大人们决定在“长渊”种点土豆。也是春天,先把地翻松整平。土豆种不是种子,而是切成块、带着芽眼的土豆块。把它们一个个按进松软的土窝里,再盖上土。之后似乎就没怎么特别管理,任其生长。到了夏天,土豆秧子开过白色或紫色的小花,慢慢枯萎了,就到了收获的时候。我兴致勃勃地跟着去挖。用铁锹小心翼翼地刨开土,随着泥土翻起,一个个或大或小、沾满新鲜泥土的土豆就滚了出来。那种从泥土里“寻宝”的感觉特别新奇有趣。有一次,我用力过猛,一铁锹下去,“咔嚓”一声,把一个圆滚滚的大土豆拦腰切成了两半!心疼懊恼之余,奶奶捡起那半个土豆,凑到鼻子前闻了闻,笑着说:“嘿,别说,这土豆怪新鲜的,你闻闻这味儿!”果然,一股极其清新、带着泥土芬芳和淀粉特有香气的味道钻入鼻孔,比菜市场买来的浓郁得多。那是我唯一一次参与种土豆的经历,后来“长渊”主要都用来晾晒粮食了,但这带着泥土香的“事故”画面,却牢牢定格在记忆里。
(六)院中生灵:驴马猪鸡的烟火日常
如果说土地和菜园是生存的依托,那么院子里那些活蹦乱跳的生灵,则给朴素的农家生活增添了无穷的生机、乐趣,甚至是“家”的温度。
驴,是我家曾经重要的“劳动力”。在我最早的记忆里,家里养着一头毛驴。它体格健壮,毛色乌黑油亮,在阳光下像缎子一样闪光。它的主要工作是犁地和“赶脚”。犁地自不必说,春天翻地、秋天起垄都离不开它。“赶脚”,就是用它拉车,运送粮食、肥料,或者去赶集买卖东西。爷爷对它爱护有加,草料拌得精细,毛刷得顺滑。不知是不是“孩子看自家东西都好”,我总觉得我们家的驴比村里别人家的都要精神、好看。别人家的驴,毛色常常是灰暗的,显得无精打采,有的甚至有些驼背,远不如我们家这位“黑旋风”神气。放学回家,总喜欢跑到驴棚边,看它安静地嚼着草料,大眼睛温和地看着我,偶尔打个响鼻。它身上那股混合着青草、汗水和牲畜特有的气味,是童年嗅觉记忆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村里也有人家养马和骡子。马,在我心中绝对是牲畜界的“颜值担当”。高大、匀称、肌肉线条流畅,奔跑起来鬃毛飞扬,充满了力量与优雅的美感,让人心生向往。其次是驴,敦实可靠。骡子(马和驴的杂交后代)则排在最末。印象中只见过一匹骡子,养在一户家境不太好的人家。它毛色灰暗杂乱,瘦骨嶙峋,眼神黯淡,背也塌着,确实有点“丑的不忍直视”。这也让我更觉得我们家那头黑驴的难能可贵,它在我眼里,几乎拥有不逊于马的“英俊”。
养猪,则是家家户户的“标配”,是重要的肉食和油料来源。一般养一头或两头,也有养得多的。猪圈通常在家的一角,用石头或砖砌成。记忆深刻的是老母猪下崽的时候。那绝对是一等一的大事。母猪一胎能下八九只,甚至十几只粉嫩嫩、肉乎乎的小猪崽。为了防止庞大的母猪翻身时不慎压死脆弱的小猪崽,家里会特别紧张。有时会在猪圈里临时搭个简易的小床(甚至只是铺上厚厚的干草),晚上大人(通常是奶奶或妈妈)就睡在猪圈边上守着,一有动静就起来查看。那段时间,猪圈成了家里的“重点监护区”。杀猪,则是一年中最具仪式感也最“血腥”的时刻,多在腊月年关前进行。请来专门的杀猪匠,烧一大锅滚烫的开水,男人们合力将养得膘肥体壮的年猪拖出猪圈……场面不忍细看。杀好的猪,一部分肉会被做成腊肉、香肠,猪油则熬出来,雪白的一大罐,是一年炒菜的主要油水。也有的人家等不到过年,夏天猪油吃完了,也会杀一头小的来“接济”。猪的全身都是宝,连猪鬃都能卖钱,这是农家朴素的生活智慧。
家禽方面,鸡、鸭、鹅是主角。看着它们从毛茸茸的小绒球长成大禽的过程,本身就充满了乐趣。刚抓回来的小鸡小鸭,嫩黄嫩黄的,像一团团会动的蒲公英,挤在一起“叽叽喳喳”或“嘎嘎”地叫。大人们会用砖头在院子里围一个一米见方的小窝,顶上盖着破旧的饲料袋、化肥袋或者废弃的门板,用来遮风挡雨。遇到连阴雨天或者突然降温,这些小宝贝就会被小心翼翼地捧到烧得热乎乎的炕头上去养着,享受“贵宾”待遇。它们长得很快,小鸡会渐渐褪去绒毛,长出白色的羽毛(如果是红毛鸡,小时候就是红棕色的绒毛)。小鸭小鹅则通体变白,体型也迅速膨大起来。
它们存在的最大价值,当然是下蛋。母鸡下蛋最勤快,“咯咯哒”的叫声是收获的号角。鸭蛋个头大,青壳的居多。鹅蛋最大,白壳,沉甸甸的。鸡蛋是餐桌上的常客,炒着吃,金黄喷香;煮着吃,蛋白嫩滑蛋黄香浓。鸭蛋最适合腌成咸鸭蛋,蛋白咸鲜,蛋黄流油起沙,是佐粥下饭的极品。至于鹅蛋……我对它实在有点“爱无能”。个头太大,煮着吃一个就饱了,蛋黄尤其噎人。炒着吃,口感似乎也比鸡蛋粗糙些。奶奶试过用韭菜炒鹅蛋,味道尚可,但终究觉得不如鸡蛋鸭蛋来得亲切。鹅蛋,就像一个过于实在、少了点灵气的亲戚,让人敬重有余,喜爱不足。
(七)冬之蕴藏与尾声:记忆的根系
当最后一片叶子从枝头飘落,寒风裹挟着霜雪覆盖田野,“长渊”里的粮食早已颗粒归仓,菜园子也变得一片萧瑟,只留下耐寒的大白菜和埋在土里过冬的萝卜。乡村的冬天,节奏明显慢了下来,进入了休养生息的蕴藏期。
室外的农活基本停止了。大人们围着火盆取暖,手里也不闲着:男人们修理农具,编织柳条筐;女人们纳鞋底、缝补衣裳,或者围坐在一起剥花生、搓玉米粒。灶屋里,水汽氤氲。大铁锅上架着笼屉,蒸着暄软的大馒头、粘豆包。角落里的大缸,正在静静地进行着一场美味的蜕变——那是腌渍的酸菜。选好的大白菜经过晾晒、清洗、焯烫,一层层码进大缸里,每层撒上粗盐,最后压上沉重的压缸石。在寒冷和时间的共同作用下,白菜将慢慢发酵,变成酸爽开胃、能陪伴整个冬天的酸菜。火炕烧得滚烫,是冬日里最温暖的港湾。夜晚,躺在被烘烤得暖洋洋的炕上,听着窗外呼啸的北风,或是雪粒敲打窗棂的细碎声响,闻着空气中若有若无的柴火味、酸菜发酵的微酸气息,以及灶膛里烤红薯的甜香,一种踏实的安全感油然而生。这份冬日的蕴藏,不仅关乎食物,也关乎能量和情感,为来年的春耕积蓄着力量。
关于土地、庄稼、菜园和院里那些生灵的记忆碎片,如同散落在时光长河里的珍珠,此刻被我尽力串起。它们普通、琐碎,甚至带着泥土的粗糙和汗水的咸涩,却是我生命根系最深处的滋养。它们是构成“我之所以为我”的最初密码。那些四季轮回里的劳作与收获,那些与牲畜家禽相处的点滴,那些房前屋后采摘瓜果蔬菜的乐趣,共同编织了一张温暖而坚韧的网,托住了我整个童年。
村子并非一成不变。后来,拖拉机渐渐取代了驴马,联合收割机开进了金黄的麦田;塑料大棚让冬天的餐桌上也能见到翠绿的蔬菜;年轻一代纷纷外出求学打工,村里的常住人口越来越少;一些新的种子、新的种植方法、新的家禽品种也陆续传了进来……这些变化,大多发生在我稍大一些,或者离开家乡之后。它们构成了乡村变迁的图景,是另一个时代的故事了。
但无论走多远,那些深埋在泥土里的童年记忆,关于地、牲畜、家禽和菜园子的记忆,如同村口那棵老槐树的根,早已深深扎进我的血脉。它们是我回望故乡时,心头最柔软、最温暖的那抹底色。每当疲惫、迷茫时,想想那春耕时泥土的芬芳,夏夜四轮车斗里的颠簸与滚烫,秋收打瓜子的噼啪声和通宵灯火,冬日里火炕的温暖和酸菜的微酸……便能汲取到一种莫名的、源自土地的力量。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个关于泥土、生灵与平凡岁月的故事。它或许不够宏大,不够精彩,但它真实地属于我,属于那片生我养我的土地。它就在这里,像一颗深埋的种子,等待着被讲述,被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