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如潮水褪色,鲜妍的旧纸上色彩重组。
诸国贵人的比武场上,西南十四部阿瞒部的十七王子穿着不合身的骑射服,本应束紧的袖口松松垮垮,在这孩子身上倒像广袖。露出的手握着西南特有的弯刀,刀尖锋利,华贵的刀柄嵌满宝石。
借公主宴辰助兴为名的比武,理应是友好切磋,旨在促进邦交友谊。来自诸国的贵人们跃跃欲试,使节代表们都期待着自己能带回不一样的功绩。
西南十四部阿瞒部十七王子岩川野第一次亮相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或者说这场比试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岩川野已经击败了3个来自他国的对手,武艺上切磋琢磨扔稍显逊色,不过那股野劲倒是可圈可点,几乎是凭最原始的战斗的本能取胜。
这一次的对手正是明乐公主本人。
虽然明乐国风开放,这场本就是娱乐的比试不限性别,符合年龄者皆可上场,但着实没人想到,明乐公主居然会亲自下场。
没想到,也从来就没敢想过。
据说明乐公主拿的是花剑,很漂亮的武器。
明乐公主入场后只是向高处的观礼台瞥了一眼,就用她的剑尖指向自己。
第一次见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剑,修长轻盈灵动,银白的剑身反射冷光。自己手中的笨重弯刀在如此对比之下,笨重,短小,粗鄙不堪。
而剑主人不曾施舍自己半分目光,即使自己是她的对手,正与她平等地站在对立面。
她至始至终都蔑视自己,她甚至扔了剑,只是借了一秉匕首就向自己冲来。
谁又能想到呢,拼尽全力,切磋琢磨仍稍显逊色。而这次连举起武器的机会都没有。
——嗤。
甚至没来得及感到疼,只听见布料撕裂的轻响,像被风扯破的纸。低头时,血已经顺着小臂蜿蜒而下,在袖口洇开一片暗红。
公主的匕首还悬在半空,刃口沾着一点血,在阳光下下泛着湿漉漉的光。她退后半步,嘴角绷紧,似乎也没料到这一刀会划得这么深,她始终都蔑视她的对手。
“啧。”甩了甩手,血珠溅在地上,像突然惊醒的雨点。
痛觉这才慢半拍地烧上来,火辣辣地啃着皮肉。可奇怪的是,血管里像有什么东西噼啪炸开,视野边缘泛起噪点,可女孩的每一个动作却突然清晰得可怕:她收紧的指节、略微偏移的重心、匕首划过的弧度……
下一招来了,……看不清,没有痛觉。
好黑,是谁在说话?
“明乐公主胜!”……
她赢了吗?所以我输了?但我不能输啊!
但为什么我输了,她还是至始至终都蔑视我?我明明已经尽力了……
……
失败如灼烫的烙印刻入骨髓,往后是无数纷乱与嗜血的记忆。
是谁的拳打脚踢?“我就说了!这个下贱种他是十四部的耻辱!”“他不配流着父王的血!”
“废物!”“王对你很失望……”
“奴隶的孩子就是奴隶,一样的没用……”
“连女人都打不过!女奴都不如!”
“野狗,滚过来!”
“嗟,野犬,来食,再不吃就要被别的大狗吃光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不可以这样,“那你哥哥为什么要打你呢?”是啊,为什么呢?……不可以这样……
……
“你可知这十余年来,我就着西北的风吞咽下带血的肉,在西南沼泽的瘴气里,渴时饮敌人的血;却无时无刻不想着如何再入这明乐的都城直到你的面前。”
……
“别来无恙,明乐殿下。”
手指划过那过分细腻的肌肤,都只觉自己握刀的手过于粗糙。公主已经睡着了,即使是睡梦中也簇着眉头。眼尾还有褪不去的嫣红,挂着晶莹的泪珠,真是惹人可怜呢。
伸手试图抚平那皱了的眉,却抚不平,解不开。是做噩梦了吗?原来明乐殿下也会害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