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诗体通感与通感修辞

诗歌创作是现实的精神投射与心理化的活动过程。文学的精神性、内心性往往与心灵感应有着密切关联。没有内心体验与对世界的理解与想象,文学自然就无法实现其精神观照与审美价值。创作与阅读体现着把客观的加以抽象化,抽象的加以感觉化,感觉的又导向艺术真实的过程。而诗歌也许是将一些局部的、片段的体验和情绪暗示,借助具有审美与思想价值的诗学文本呈现世界与个人复杂关系的沉思。诗性的生成建立在诗人内心体验、对诗的内心理解的想象性、理解性的过程中,诗歌作为诗性、超验性体验导向现实人生的情境暗示。

通感诗写作为一种生命思维与哲学信念支撑着诗人与世界的联结与感应,诗人是“象征森林”的成员之一,他与世界是彼此平等与对话的关系。这种感应与诗这种文体本身存在着密切联系,诗的话语也导向了与世界平等对话的心灵诉求。本文将探讨诗歌所具有的通感文体的话语特征,怎样强化了诗之文学空间,强化了诗歌作为语言艺术的文本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一节 诗歌作为“通感文体”

对于诗歌,艾略特说:“我们必须首先把它看成诗歌,而不是别的东西。”[1] 从符号学角度讲,体裁决定了文本的阐释意向。“符号文本被展示为什么体裁,就会产生这种体裁的意义效应,因为文化的解读程式,有体裁强制性。”[2] 诗歌的特殊性既在于诗歌与其他艺术门类与文体的差异性,同时又表现为这种文体与其他艺术、文体的联结性。诗歌是一种以语言为符号的心灵意义实践的艺术形式,它是所有艺术中最切近内心的一种艺术。这种诗意精神或者诗性话语,作为一种价值范式与话语精神,启示着其他艺术门类与不同文学文体的艺术追求。这种以精神性、内在性为话语实践的诗性,自然连接了创作者的主观心灵与身体感应。诗歌与身心的交互感应关系,成为这种特殊文体的精神特征与意义指向。通感修辞使其具备了自身的文体优势与独特的话语旨向。

诗人是一种感觉、直觉极强的感官群体。这种神秘性、超验性的理解与表现道说着个体与世界复杂的情感联系,因而其作品也随之成为“写作秘密”的道说。现代生活与体验的丰富,直接导致了人类感性能力的丰富。当代诗歌写法的多种形式,超乎想象的书写内容,及庞杂宽泛的书写群体等一切与现代人(写作者)瞬间的、即时的,以感觉、直觉为表现特征的“感性能力”息息相关。克雷奇等著的《心理学纲要》中提出“一种感觉的感受器受到刺激,在另一完全不同的感觉领域也产生感觉”[3] 的“联觉”概念,作者认为,一种感觉能够同时引起人心理和生理上的反应,这种反应除了具有即时性、同时性外,更具有记忆性和扩展性。一种感觉被感官合成、变形、淡化之后,最终被存储起来,这种存储又具休眠、遗忘、被唤醒的特征,其中感觉的休眠与被唤醒的过程则是诗之产生的前提与基础。“在联觉的基础上,主体记忆、经验与意识层面自动呈现的感觉呼应状态,某感觉唤起它感觉对某一感官刺激自动进行感觉的合成反应。”[4] 诗写就是这种内心的“合成反应”,从孤独中游离现实经验与日常思维,从直觉、心观中获得生命的升华与领悟,孤独作为思想触媒与终极关怀交融、抵达,最终释放并缓解了悖论人生的存在感和可能性。人的多种感觉以某种感觉为基础经由共时、叠加、转移等最终融合是外在对象进入个人的回应。外在对象,不管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手段,在人身上有所回应或产生关系,必经“直觉”这一途径,以直觉去触摸、会悟。而某一感觉形成之后,即经由直觉引生之后,在人的心理与生理构成中有两种典型的感官回应,一是剩余感官的同时感受,发生一对一、多对一的瞬时反应,即联觉,与象征主义的“感应”相近,创造出不同现实世界的另一种合理的艺术真实与超验体验,其内在结构,便是“通感”对世界的复杂性的理解结构。在这一“结构”之内,通过不同感觉之间的瞬间与合成反应,实现个体与世界的对话和理解。

艺术上的“通感”特征,与诗的本质属性中的“通灵”自然契合,创作者通过身心(身体感官)的直觉、幻想不断与世界(客体)形成一种平等、平和的心灵对话关系,这种“关系”以“生命特征”为转义方式,其在诗艺形式上不自觉地走向修辞意义上的“通感性”,比如:屋檐是孤独的,哭泣是碧绿色的膨胀,风在晃动着,这些诗句均赋予了宇宙万物的性灵与生命特征。

通感的直觉性指向诗句的瞬间性和即时形成性特征,这体现在现代诗歌的诸多诗句中。而直觉的瞬间性、即时性也解释了当下直觉不断大量新生的现象,亦致使人的诸多感觉产生、淡化,或被遗忘,沉淀成人的记忆、经验或意识。“仅仅收集我们以往经验的零碎材料那是不够的;我必须真正地回忆亦即重新组合它们,必须把它们加以组织和综合,并将它们汇总到思想的一个焦点之中。”[5]

通感,既指传统意义上的跨渠道的感觉形成文本的艺术化表达效果,同时,也指一种精神的内心感应与超验性的审美错指、强指的审美现象。我们将其称为“观念通感”,也即指向了象征主义的打破传统“二元”哲学观念的“或此,或彼”的生命体验与理论主张,并以此思维去理解与认知客观世界,勘探人类潜意识的观念世界,形成一种不同于理性思维的认知形态。象征主义更倾向于感官与感官、感官和事物之间的神秘感应,在颜色、声音和气味之间存在着类比性和隐秘的融合,即“垂直感应”。

英国诗人艾略特赞美这种诗歌的写作,认为诗“像嗅到玫瑰一样嗅到思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种意义上的通感,作为一种哲学思维方式,蜕变诗性的认知思维,让诗成为感应的写作,诗歌从写作的过程以及文本的意识流动所形成的块片式的直觉、联想、灵感、意义组合成一个独特的想象与审美空间,让诗成为艺术之诗、想象之诗、审美之诗、生命之诗。“所有的符号文本,都从属于一定的体裁,体裁是一种符号发出者与接收者都接受的一个文化契约。”[6] 在文体特征上,诗的“体裁”属于直觉的、灵感的、超验的“可能”文本,“文化契约”的特征直指“诗”这种体裁的本质属性,也是区别其他文体的差异所在。可见,诗歌的通感性、超验性让其成为一种“通感文体”。

诗体非常重视灵感,灵感并非仅是作为直觉闪现于创作之前,亦在观照与思考、写作中继续得以再闪现、再直觉从而生成新的灵感。灵感的生成与通感同样关系密切。在通感结构之中,直觉最为基本与活跃,并极富“诗味”可能。“诗乃在于感,而不在于懂,在于悟,而不在于思。”[7] 直觉是人对外在对象的第一印象,是一种思维与目的兼备的瞬间形象感知过程,它一旦产生,就必然走向创作的完成,否则这种直觉就只是一种幻觉。对于诗人而言,“这种瞬间感知过程的展开赋予诗以生命;诗所传达的不是一种预设主题的蓄意呈现,而是一个直接而自发的感受过程”[8]。现代诗人的很多诗句都是这种第一印象的直觉回应。庞德“人群中这些脸的憧影:湿黑的枝上的花瓣”、艾略特“四月是最残酷的月份,并生着紫丁香”、韩东“黄昏的羽毛”、海子“亚洲铜”都是诗人灵感与直觉的体现。因为脸/花瓣、残酷/四月、黄鱼/羽毛、黄种人/铜之所以能够组合句子,很大原因在于写作者在某个时间、地点、情境中遇见直觉,即看见花瓣、感受残酷、看到鸟(羽毛)、面对铜色之时形成第一印象,然后创作出具有一定美学价值的张力诗句。诗句或诗歌的这种第一印象或瞬时诗写具有直觉的形而上先验性,它是完成感觉的初始阶段,并与象征、变形、隐喻性、陌生化的文本效果不谋而合,生成了诗的语言张力和美学价值。

废名《街头》中所展示的场景,是喧闹、匆忙之所在,置身其中,能够使人形成丰富、繁杂的听觉和视觉,并交织成各种情绪与体验,形成诗之基调——寂寞,这首诗包括人、物、事多种感觉的联觉,也有经验与意识的移觉。李亚伟《秋天的红颜》写道:“可爱的人,她的期限是水/在下游的徐徐打开了我的一生”“我的死是羽毛的努力,要在风中落下来/我是不好的男人,内心很轻”是直觉特征的反向,表现出瞬间、即时的对接特征,是直觉瞬时的感悟与灵感闪现结合而成。直觉通过表述转换成各种感觉,并在发生共时、叠加、转移的联觉与移觉交织反应之后,最终完成诗歌的幻象化与超验性的通感诗写。

显然,人的直觉、感觉能力的丰富,让诗歌的写法有很多变动的可能,让诗歌表现出很多意想不到的内容。在现代诗歌书写当中,通感所揭示出的具象与抽象结构空间,指向人类复杂的感性的“通感领域”,这个抽象的领域又对外在对象具有极强的感性创造力、生成力和建构力,从而处理自我个体的感性世界与外在对象的神秘关系。“一种文化或精神共同体的人们所亲历和体验的各别的世界是相互关联的,并且,直觉、感觉、思想从一方到另一方的沟通力的程度——也就是,使一个人以其自身的存在的风格,通过诸如语言、艺术或宗教这样的表达媒介,借助于其本身亦是象征的文字、声音、公式或符号等这些手段所创造的东西变得可以理解的程度——就取决于此种相互关联的程度的大小。”[9] 经由通感过程创作的诗歌,强化了具有强烈文本价值的想象性和超验性的文学空间,为创作主体提供了一种感受、理解和解释世界与写作的重要渠道,这种通感又进一步强化了诗这种文体的内在属性,使诗成为道说,构成了写作与写作者的存在,并给予了写作一种认知思维与实践价值。

综上所述,当代诗歌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写作行为,更是一种哲学认知视野下的一种审美态度与生命思维。在传统写作看来,诗歌需要复杂而统一的意象群,意象讲究陌生化的处理。而通感书写则更强调这种“意象”的差异性与复杂性,更追求超现实语言与意境(赋予万物以灵性,与生命等同,物与事在诗人眼里都是生命的载体,都承载了特殊的情感与相互怜悯与心心相印、互为对话的关系),其中哲理性诗句使读者产生的惊奇与刺痛感,形成语言的词句或情境反讽,表现出存在感与虚无意识的纠结与挣扎。通感诗写,其最为重要的就是超验的语言与世界的关系的建立,诗作为一种感应的媒介通过幻想来沟通自我与世界的深层的心灵关系,更重视主体与客体交融后的物化与心灵化的诗意发现。

第二节 诗歌作为“通感修辞”

19世纪,以兰波、波德莱尔、马拉美、瓦雷里为代表的象征主义诗人,注重想象、幻想、感觉等象征主义书写特征与直觉化的通感修辞相感应与化合。创作主体(诗人或写作者)多种感觉的共时、叠加与转移,给予了我们认知和阐释现代诗歌创作的可能与途径。

精神上的感应称为“垂直感应”,亦称为“观念通感”“文体通感”,引导了诗歌的通感修辞的转义指向;象征主义的各种感官之间的转换与联系的通感特征被称为“水平感应”。诗歌通感所表现出的直觉性、诗意性、灵感与创造的“合成反应”等文体特征,也离不开这种修辞对其文体的强化与染指。诗歌修辞意义上的通感性、超验性,强化了诗歌的艺术真实,语言与意义的互指关系因此得以联结、强化。

诗之语言借助感官的转换传达意义、互为表现。语言本身就是对世界现象的映射与移情式表现,这种联结与转换自然具有隐喻性。诗歌这种文体将语言的隐喻性升华为一种更高的修辞与思维的表现,是一种“泛灵投射”。诗歌文体意义上的通感有时也需要借助修辞意义上通感的语言表现使超验、通灵的诗句得以表现。修辞意义上的“通感”是一种感性的语言写作行为,它通过一种感官或多种感官共时、叠加、转移某一感觉或多种感觉之后,产生一系列超常、奇特的语言和语义效果。现代诗歌的暗示、象征、隐喻、超验的书写特征,都借用“通感”得以诗性传达与意义实现。“通感,即跨越渠道的感觉。严格说,五官各司其职,感觉渠道不可能跨越,我们不可能看到香臭,不可能听到江绿,不可能尝到噪声。所有所谓跨越渠道的感知,只是一种效果比较。”[10] 例如,《乐记》说音有肥瘦;《乐记·师乙篇》说:“如歌者,上如抗,下如队,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钩,累累如端,如贯珠。”苏轼“小星闹或沸”是视觉转化为听觉;杜甫“晨钟云外湿”,听觉转化为触觉;“甜蜜的微笑”,用味觉形容视觉;“柔和的嗓音”,用触觉形容听觉;“清凉的蓝色”用触觉形容视觉。[11] 语言使不同感官之间转化、糅合从而产生文本的艺术张力,而通感便是种种不同身体感应与跨渠道之间融通与联结的手段,从而产生修辞与表达的审美化、思想化的文本力量。亚里士多德曾对声音的“尖锐”与“沉重”有过描述,实际上就是听觉与触觉的互换,体现了人类感觉相互替代和转移的特征。

赵毅衡先生认为,“通感”(synaesthesia),是跨越感觉渠道的表意与接收,其机制与人的“内模仿”可能有关。通感是不同渠道的符号互相比较,是跨感觉渠道的表意,对符号的接收与认知,落到两个不同感官渠道中,例如视觉造成听觉认知,嗅觉造成视觉认知等。[12]法国文学理论家莫里斯称“通感”是“感觉间(intersensory)现象”。

通感作为诗歌创作的一种修辞手法,往往赋予诗歌书写变形与隐喻的关系与可能。“通感实际上不是两个渠道的直接比附,而是用语言写出两个渠道之间感觉的比较。”[13] 诗之通感属性生成了“诗的过程”,但因感觉中意象、思维、逻辑的强指与跨越,诗的结果与意义往往生发出难以理解的问题,如当代诗歌的逻辑问题、晦涩问题。一个诗句或一首诗的呈现,其认知内容大都涉及能指与所指两面,因为语言或词语不会无缘无故组合在一处,通感修辞让一首诗的完成变得清晰与明朗,形成了文本独特的审美效果。通感修辞,蕴藏与浓缩了现实人生,并超越现实化、惯常审美的超验抵达,又把包孕语言信息的声音、温度、色彩、味道、图像等进行瞬时、历时与未来地编排,让句子的形式具备语言的能指与所指能力,进而创造意义并达成理解。

杨炼在《大海停止之处》中写道:“蓝总是更高的 当你的厌倦选中了/海 当一个人一眺望迫使海/倍加荒凉//依旧在返回/这石刻的耳朵里鼓声毁灭之处/珊瑚的小小尸体 落下一场大雪之处//死鱼身上鲜艳的斑点/像保存你全部性欲的天空//返回一个界限像无限/返回一座悬崖 四周风暴的头颅/你的管风琴注定在你死后/继续演奏 肉里深藏的糜烂的音乐//当蓝色终于被认出 被伤害/大海 用一万枝蜡烛夺目地停止。”蓝与蓝色本身是并不具体的事物或对象,但在高、荒凉、鼓声、鲜艳、悬崖、管风琴、糜烂等所建构的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的通感领域内,蓝与蓝色对人或海的信息进行对接与组合,从而赋予了写作对象人或海的通感意义。按照能指与所指互为前提的属性来说,蓝与蓝色属于能指,它有所指的前提,确实表达人或海;而人或海的对象意义亦确实存在,所以所指才能够成为所指,也即被表达,这个过程都在通感领域内产生与完成。通感修辞以象征与陌生化效果的形式呈现意义。诗人在《饕餮之问》中运用各种通感修辞直接创造出陌生化的诗歌语言与技巧效果,“北极星嵌在额头正中”“逃出安阳 逃进殷之夜”“奢华磨洗一把大钺”便是感觉的共时、叠加、转移所产生的陌生化效果。这种效果呈现了通感在诗歌当中形态状况,即视觉与触觉或视觉与其他感官感觉的关系问题与运用方式问题。而“冷冷一问又把天空变小?/命名之黑里多少不升不降的太阳?//少女婀娜自殷之夜/荡回 一缕香捻熄了灯火吗?/人面兽面都温驯依偎进了轻烟吗?/什么也不说的语言 已完成了祭祀吗?”的象征意义,则是把触觉、视觉、听觉的感觉关系变成通感的感性意义,并以具体的少女意象展开对象世界的感伤、疼痛、命名、祭祀等抽象化主题的通感诗写。各种感觉共时、叠加、转移的感官变化,致使原对象事物意义的偏移,强化了诗歌的审美、超验等话语实践的艺术价值。

经由通感修辞,诗歌意义的象征特征与陌生化效果是显著的。这种显著的效果,直接表现在语言上,使诗歌语言充满了现代主义的张力、隐秘、神奇特质。通感穿插于诗歌语言、意义理解、技巧效果等问题形成的前后过程之中,是这些维度产生与演变的方式所在。通感与世界进行各种形式的接合,让创作主体既成为“象征森林”的成员,也完成了创作个体与世界的联结关系,语言成为通感修辞的助力器与投影仪,创造意义,完成意义,让诗的修辞与诗的价值并行。诗之“意义”是在感觉思维中存在与形成的,具备感性与理性的共通性,实质上诗的写作与阅读很大程度上就是对感觉思维的承认与认同行为。这种行为指向意义本身,指向诗歌写作者的意义与诗歌读者的意义。诗歌意义的建构与呈现经由通感支撑与限定诗的写作与阅读的双重实现。由此可知,一首诗至少有一层或更多意义,写作者的意图与读者的理解可以相同,也可以存在分歧,甚至差之千里。诗歌意义的同一与差异问题,让诗歌回到通感修辞,回到直观的、想象的“感应”关系这一维度,即以诗歌语言、形式、技巧等方面表现出来,形成象征与陌生化的文本效果。

就创作个体而言,当下诗歌写作侧重的方式与角度可谓是五花八门,“通感修辞”既为当代诗歌写作提供了一种写作可能,也连通了诗作为“通感文体”的意义地带。

第三节 通感诗写与话语可能

199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波兰诗人辛波斯卡写道:“浮云般的人群移动过大地,/云朵巨大,只落下小雨——/一场小雨,一滴泪水,一个旱季。/轨道向着黑森林内伸展。//车轮可对可对地发着声响。/没有空地的森林。/可对,可对。噪音的护送部队穿过森林。/可对,可对。夜里醒来我听见。/可对,可对,寂静碰撞寂静的声音。”(《然而》)

201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姆写道:“醒,是梦中往外跳伞。/摆脱令人窒息的旋涡/漫游者向早晨绿色的地带降落。/万物燃烧。他察觉——用云雀的/飞翔姿势——强大的树根/在地下甩动着灯盏。但地上/苍翠——以热带风姿——站着/高举手臂,聆听/无形的抽水机的节奏。……//在一天最初时分,知觉把握世界/像手抓住一块太阳热的石头。/漫游者站在树下。当/穿过死亡旋涡之后/是否有一片巨光在他头顶上铺展?”(《序曲》)

以上面两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诗人作例考察,通感诗写作为一种不自觉的诗体和诗艺写作现象,其理论价值不可低估。同时,诗,不仅是一个民族的记忆,也是观照现代文明的思维武器,并因其独特的艺术追求,其话语实践更具价值。进入“诗”的层面的写作,即具备诗的结构与意义生成以及变化的可能,随处可见通感元素的运用与参与,这对应着诗歌作为“通感文体”与“通感修辞”的“稳定”与“变化”特性。

通感诗写,导向超验世界的复杂与隐秘,对应着诗歌写作的叙述性、技巧性与模糊性。象征与超现实的话语实践与理论尝试的内在维度可以归纳为多种经验、感觉在生命内部发生多次结合和多种变化的结晶,具备极大的诗语价值;通感诗写与话语可能,为忽略语言的本体价值,让语言趋向单义、协同的当代诗歌写作提供了实现诗之“文化复兴”的话语尝试。因此,通感作为一种诗歌书写特征,赋予了语言与想象的独特魅力,完成了诗意和诗性的文化价值。

第一,重视诗歌文体的通感特征,在由“经验”向“超验”过渡的直觉体验中感应生命的深度事实和艺术真实。

通感诗写要处理的问题仍旧是虚/实、经验/超验之间的平衡。诗作为生活最为经济与简便的方式介入生存,经由语言使现实的经验世界暂时地克服焦虑,让困倦、疲乏的身心在写作中获得宁静。生活与艺术往往并不分裂,它们以其圆通、自然的纽带联结彼此。艺术既非生活的调料也非苦难的拯救,生活也不是一成不变磐若巨石,它的生长性与绵延性自然导向我们惯常称之为可能的世界。诗犹比一件艺术品,它要索寻的正是艺术光晕,一种有意味的可以切近的体验与趣味,对经验的智性处理让语言成为语言,并与生命并道、同行。现代诗不同于传统的抒情性特征在于它从现实和现代的视角入手,从生命的经验出发,探索最终的语言背后的生命形式,在焦虑与孤寂的时代中送初心回家,通过想象的翅膀获得精神性启示。

诗歌经由通感完成了自身的写作与理解。就当代诗歌而言,可以经由人的通感能力认知世界,给予超验世界予以现实的、经验的平等性对话关系,从而认识生命与艺术自身,最终完成生命的深度理解。艺术的直觉生成认知思维,进而生成张力诗句,联觉与移觉建构了一首诗的主体内容,而诗歌的语言、象征、陌生化的写作问题及意义阅读都蕴于其间。当下诗歌写作,可以从通感诗写切入,进行创作与认知实践。当过人的敏锐感觉进入到通感范畴之时,诗歌的写作与理解便不再遥不可及,它以感官为媒介,通过对感觉关系的恰当处理,完成深度事实与艺术真实的建构。

第二,从诗体到诗艺的通感诗写,尊重、修复了语言修辞的必要性与必然性,其艺术价值拓宽了诗性的审美与想象空间。

诗歌创作,不仅是诗歌文本用词、成句、构篇,而且是诗歌意义阅读与认知的必要行为方式。它作为感官产生的感觉,生成与勾连着多重意义,就像诗歌作为语言的艺术,语言与语言之间、言语与言语之间、语言与言语之间都具有意义。

通感作为一种修辞,表现出从简单的直觉至复杂的通感领域的自身维度,它建构着诗的语言、结构和意义的肌质与框架。通感在各种感官之间进行感觉的通联互用,在人的身体与意识当中表现出一个感性的意义世界。通感诗写因此作为一种文学思维与理论标准,检验当下诗歌创作中的雷同化、重复化的创作误区。它在文体意识上完成了语言的艺术性观照,在艺术性上强化了语言的审美价值,对个体与世界复杂关系的揭示更具力量。

第三,通感诗写,重构了以生命为内核的诗学精神。

诗歌的通感性以及通感修辞赋予诗性思维上的语言张力,让个体与世界的复杂关系得以理解与传达,重返心灵的文学价值,实现了哲理背后的诗意发现。生命诗写中的审美态度与认知思维,让诗成为道说,道说生命中流逝的记忆与对生命的质询,其流动、瞬间、过渡、易朽的过程,是诗歌永恒的主题。而这类道说,又成为古今中外,或者说诗之存在的合法性与必然性的前提与条件,是一种生命的呈现,也是一种可能路径的展示。诗于是获得了闪烁着哲理意义的丰富的想象与理解空间。因此,诗歌的这种道说,也成就了文学审美的独特价值。

象征构成的二元机制是一种独特的世界观。诗是一种重视象征与超验的写作形态,诗之感应性、神秘性有助于颠覆以理性主义或者一元论为思维的认识论,其冥想与灵修特征,使世界万物组成象征的森林,人是宇宙之成员,万物之间彼此感应、互相召唤而形成了一种平等的心灵对话关系,诗之呓语、幻象在偶然中抵达生命的内核与启示。当然这类诗歌的晦涩难懂也成为解读的难题。“直观性的内心视象可以在一个活生生的、内在地感受到的统一体中赋予具体的细节以生命和活力。”[14] 诗的认知价值正在于对理性世界的自觉颠覆与意象还原,这就使得通感诗歌本身变成一种哲学的发现与生命世相的深度领悟与自觉转化。自然与社会、历史与时代、理性与感性、生与死,一组组的对立范畴在象征主义中被暂时打破,文化与生命的边界随着超验与直观而形成一种不同于现实经验的审美态度和认知视角。

第四,通感书写,让“诗”实现文学复兴。

诗歌的文学意义,涉及两个维度,即诗之文体意义与诗之理解接受,亦可称之为诗的写作与阅读。当代诗歌写作误区在于口语写作经验的雷同与复制、惯常的工具语言思维以及诗艺修辞中的反讽的集中化所导致的审美疲劳,使诗的创作与传播产生负面影响。

通感诗写是身心交流与发现世界的生命对话。语言背后始终潜藏着一个人类的大读者,召唤与唤醒我们沉睡的内心,诗作为文化回响震荡与建构了生命的尊严与人类信心。诗人通过劳作而生产出惊奇的、源于经验又超越经验的流动语言赋予诗作以生命,它既是写作者自身的骨肉,也是写作者创造出的高于灵肉的活生生的潜在意识的精神诉求,这种精神性自然地存在并鲜活地与我们的身体毗邻,从身体出发最终又以高于身体的形式饱满了生命自身。

现代性的语言作为工具与手段,偏离了文化、文明的目的与意义。现代性成为一把文化的双刃剑,自食现代文明的理论后果。人在大地上诗意栖居,作为一种生存态度,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不断反衬、警示技术现代性与工具理性导致的文化后果。当下娱乐化、物质化的追求也加剧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

诗体的通感性和诗艺的修辞性,为当代诗歌的话语尝试提供了某种精神向度与理论可能。面对21世纪的中国诗歌何去何从这一诗学思考,21世纪的诗人获得了崭新的理论视角与文化情怀,并以此为背景,追求诗意、诗性的栖居之所,在语言深处勘探与重建当代诗歌的写作信心和精神抱负。


[1]T.S.Eliot,The Sacred Wood:Essay on Poetry and Criticism,Preface,Methuen & Co.Ltd,London,1920,p.8.

[2]赵毅衡:《趣味符号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23页。

[3][美]克雷奇、克拉奇菲尔德、利维森等:《心理学纲要》,周先庚、林传鼎、张述祖等译,文化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51页。

[4]高志明:《联觉—移觉—通感:学科归属与通感的构成维度》,《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5][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人类文化哲学导引》,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87页。

[6]赵毅衡:《趣味符号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8页。

[7]洛夫:《诗人之镜:〈石室之死亡〉》,创世纪诗社1965年版,第8页。

[8][美]奚密:《现代汉诗:一九一七年以来的理论与实践》,奚密、宋炳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2页。

[9][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吴琼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59页。

[10]赵毅衡:《趣味符号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6页。

[11]赵毅衡:《趣味符号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6页。

[12]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3页。

[13]赵毅衡:《符号学原理与推演》,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3页。

[14][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吴琼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