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契约论
- (法)让-雅克·卢梭
- 1050字
- 2020-08-27 16:03:14
第二章 原始社会
家庭是所有人类社会中最古老的也是唯一的自然社会形态。即便如此,子女对父亲的依赖业也只是为了生存。一旦这一需求消失,这种自然关系就将解除。子女不再服从父亲,父亲不再照顾子女,他们从此回归独立。如果他们继续生活在一起,就不是出于自然因素,而是出于自愿,此时的家庭就是靠契约维系着。
这种共有的自由来自人的本性。他的第一法则是自己的生存,他的第一关切是自己的利益。人一旦到了明事理的年纪,就是自主的,对自身的生存可以做出唯一的决断,也因此成为自己的主人。
因此,家庭可以说是政治社会的第一模式:统治者即为父亲,子民即为子女。他们都生而自由平等,但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放弃了自由。唯一的差别是:在家庭中,父亲对子女的关照体现出父亲对子女的爱;而在国家中,统治者只有发号施令的痛快,没有对子民的热爱。
格劳秀斯[1]否认人类权利的建立是为了被统治的阶层,他从奴隶制中找到佐证。他的推理常常是把权利架构在既有的事实上[2]。就算有人用更具逻辑的推理方法,其结论都不会对暴君有利。
依照格劳秀斯的逻辑,有个问题值得探讨:人类是从属于百十来人的群体呢,还是这个群体从属于人类?纵观其书,他好像是倾向于前一点,也就是霍布斯[3]的观点。于是,人类就像牛一样被分成了若干群,每群都有一个放牧人,并最终被放牧人宰割吃肉。
既然放牧人天生就优越于牛群,人的放牧人,即统治者,也就天生地优于他的子民。如费龙[4]所言,这就是卡里古拉大帝[5]的逻辑。如此类推的结论就是:要么王者是神明,要么百姓是畜兽。
卡里古拉大帝的逻辑和格劳秀斯以及霍布斯的如出一辙。在他们之前的亚里士多德[6]曾说人天生就不平等,有人生而为奴,有人生而为主。
亚里士多德当然是对的,只是他颠倒了因果。奴隶制中的人理所当然的生而为奴。枷锁中的奴隶失去了一切,包括摆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热爱被奴役,就像尤里西斯[7]的伙伴热爱自己的艰苦条件一样[8]。如果非得说有自然奴隶的话,那是因为先有了违反自然的奴隶。强制力制造了第一批奴隶,而他们的怯懦成全了奴隶制。
我还没有说亚当王[9]或者诺亚皇[10],诺亚皇的三个孩子建立王国分占天下,像萨图恩[11]的子嗣一样瓜分了世界。有些学者甚至还能认出自己和他们的渊源。对此我得低调一些,因为我也是这三大王国的某一个的直系后裔,好像还是较长的那一支的,可又有谁会因为这个而立我为人类的合法国王呢?不管怎样说,没人怀疑亚当曾是世界的主权者,正如鲁宾逊[12]的情形一样,只要他是小岛的唯一居民,他便是小岛的主权者。这种王国的好处有:国王可以安坐王位,无须担心叛乱、战争或谋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