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卷

格劳秀斯说,人民可以把自己奉送给一位君主。按他的说法,在奉送之前,人民就已经是人民了。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公民行为,暗含了公众的考量。因此,在分析人民寻找君主的行为之前,还要先分析一下这个人是通过什么行为而成为人民的。后一行为必然先于前一行为,它是社会的真正基础。

我想对社会秩序中的管理原则进行一些探究,看看究竟存不存在任何确定且合法的管理原则,能够体现出真正的人权与法度。在此探究中,我努力将权利许可与利益期望结合起来,目的是让正义和功利能够得到很好的统一。

先不谈这一主题的重要性。我料想会有人问,我到底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还是以立法者的姿态来谈论政治呢?两者都不是。正因如此,我才要谈政治。不然,我就不会浪费时间在此奢谈,不付诸实践的话,我就保持沉默。

我是一名自由国家的公民,也是主权者中的一员。虽然我个人的声音对公众事务的影响极其微弱,但投票权赋予我一种责任,即自觉地对之进行探究。每次进行政府方面的思考之后,我都格外高兴,因为每次都能找出新的理由,让我更热爱自己国家的政府。